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8日至9月10日,山西省委巡视五组对晋城市及所辖六个县(市、区)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巡视。2015年10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晋城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认真抓好巡视整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态度坚决抓整改。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和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省委书记王儒林有关重要指示,组织学习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先后召开2次常委会、3次中心组学习,在专题学习中查摆问题、深化认识。市委认为,省委巡视五组的巡视,既是对我市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也是对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把脉会诊”。省委巡视五组指出的问题,全面深刻、客观中肯,既抓住了实质、切中了要害,也找准了问题、开出了药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和晋城实际。市委深刻认识到,开展巡视整改既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更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坚决按照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敢于担当,真抓严改,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和巡视工作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责任的要求上来,以鲜明的态度、严厉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抓整改。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张九萍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晋城市委关于省委巡视五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就集中整改提出三个阶段的整改步骤,确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针对巡视组提出问题,制定了84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工作要求。市委书记张九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7次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和各级党组织主动担责、对号入座、积极认领,坚持“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套工作班子、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整改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抓整改。市委提出“深化认识、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建章立制、统筹兼顾”的整改思路。整改前抓预热。巡视反馈前组织全市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开展巡视整改工作预热;整改中抓落实。先后召开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整改情况汇报会,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协调和督办问题,积极推动整改工作开展。先后制定或完善了10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综合性意见、规定,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共120项;集中整改结束抓长效。对涉及制度完善的,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对短期内无法完成的,说明原因,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市县同步整改,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抓好整改。
四是把握方法节奏,传导压力抓整改。市委书记张九萍先后3次对六县(市、区)委书记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督促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坚持把市领导包联县(市、区)工作与推进县区巡视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压实责任、精准发力。先后安排3项全市督查活动,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市委专项督查。市委办公厅(市委督查室)联合相关部门深入21家市直单位、6个县(市、区)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实地督查,推动了全市整改工作的落实。纪检系统巡查。市纪委紧盯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结情况开展巡查工作,促进了干部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组织系统检查。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干部工作、党建工作特别是有关巡视整改事项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了组织人事方面的整改工作。
五是注重巡视沟通,立说立行抓整改。坚持巡视期间与巡视结束一个样,做到整改的态度不变,整改的力度不减。巡视期间,市委领导主动与巡视组联系沟通,要求全市上下认真对待和积极配合巡视组工作,对巡视组巡视期间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雷厉风行,马上就办,全部得到落实。巡视结束,多次向省委巡视办和巡视五组汇报请示工作,沟通交流整改事宜,并要求全市加大整改信息的报送力度。以市委名义向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五组报告整改情况,报送《巡视整改动态》27期。
二、强化措施,严格要求,积极落实整改任务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市县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还未能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有问题的干部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一是分责明责详列清单。市委紧紧牵住“牛鼻子”,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联系市直机关、乡镇和农村基层实际,分别提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三单互应”的工作机制,推动六个县(市、区)、116个市直单位、14个驻市单位和4个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制定实施意见及清单,做到了责任无盲点、清单全覆盖。二是履职尽责扛牢责任。市委从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起,建立了定期报告问题、定期巡察督查、定期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解决问题等制度,确定了10个市直单位和6个县(市、区)的12个乡镇(街道)、20个村(社区)作为市委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联系点,组织了23场巡回宣讲和两轮工作巡察,开展了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主体责任”活动,对9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现场提问、公开评议和民主测评,并将各级各部门履行“两个责任”作为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2015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次,市委书记张九萍听取市纪委重要案件汇报15次,约谈各县(市、区)书记13次,其中约谈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问题8次,特别是在接受省委书记王儒林集体约谈后,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和问题,立即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三是问责追责传导压力。严格“一案双查”,推行了典型违纪案件问责整改专题通报制度,通过采取公开通报纪律审查问题和扩大宣布处分决定范围、涉案人员作检查、责任人员作检讨、分管领导反思、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承诺整改等措施,把一个人的教训变成多数人的警示。全市问责党员干部163人,其中党政“一把手”88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24人,分管领导44人,其他党员干部7人,重点对16名党政“一把手”和5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严厉问责警醒,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了履行“两个责任”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针对未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有问题的干部未能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的问题,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进一步加大了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力度。一是探索建立发现问题的机制。推行了建立市管干部纪律档案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六大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的动态监督;实行纪律问题专题报告制度,要求市委常委定期报告所联系县(市、区)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报告苗头性问题;下级纪委每季度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反映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一把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负责人的问题线索。盯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督查,开通了“四风”问题手机“随手拍”网络微信监督平台,从小区保安、房产物业管理人员、离退休干部、新闻记者、网络贴吧管理员等社会群体中聘请兼职监督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10人,对17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抓早抓小,妥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律规矩教育,持续开展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分4批对全市1164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轮训,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讲党章650余场次,全市658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党纪条规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4800余场。积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12名市级领导对43名有问题线索的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共谈话函询105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727人,占处分人数的66.82%;重处分361人,占处分人数的33.18%;移送司法机关73人,占处分人数的6.71%。
2、关于“市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案件查办等工作存在较大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突出快查快结、快进快出,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户头)1075件,初核案件1076件,同比增长137%;立查案件942件,同比增长111%,其中县处级39件,同比增长62.5%,乡科级154件,同比增长69.2%;结案927件,同比增长118%。二是强化对各级纪委的监督指导。紧盯巡视组交办的917件问题线索整改落实,市县两级纪委加大办理力度。市纪委对县(市、区)纪委开展巡回检查,发现238个具体问题,逐一签字背书、现场指出、限期纠正。特别是针对县(市、区)纪委业务能力不强、案件查办不力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岗位练兵,推动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市委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在全市上下凝聚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委常委班子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带头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市各级各部门突出领导带头,把握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了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加大对各级班子研判力度。通过定期分析研判,与579名干部进行了谈话,对56个班子进行了分析。责成市委组织部采取“四评七查”的办法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171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鉴定。同时严格落实干部工作记实制度,对各县(市、区)四大班子、市直单位“一把手”及副职进行了抽查。三是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安排要求,制定了《市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表143份,征求对市委班子的意见建议185条、对10名常委的意见建议961条。针对这些意见建议,常委班子梳理研究了存在问题清单,认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
(二)执行廉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一批领导干部在腐败案件中涉案,政治生态受到严重破坏”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高平带动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儒林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市委成立专门领导组和工作机构,积极推进高平试点各项工作。特别是坚持问题导向,指导高平市制定《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先走一步的工作方案》,并在城区、泽州县、陵川县、沁水县等地推广“高平模式”。二是开展专项整改。开展对各类违纪人员和腐败案件涉案人员处理的专项整改活动,强化对“四种形态”的把握运用,依纪依规对涉高平“五人案”的55名干部进行了分类处置。其中,批评教育14人,诫勉谈话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26人,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2人,移送审理2人,正在立案调查或初核3人,待处5人,不再提出处置意见2人(已另案处理),确保涉案人员处理到位、纪律执行到位。
2、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活动,为自己和关系人谋利”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严禁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规定,将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问题作为述廉评议的重点内容之一,列入年度述廉评议工作安排。二是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市县两级纪委立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求个人利益案件113件,其中贪污类65件,贿赂类24件,非法占有类13件等,处分149人。三是加大制度治本力度。出台了《晋城市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拉出负面清单,确保令行禁止。同时,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四是深化公共服务改革。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实际问题,把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和市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责整合,设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咨询服务机构,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前各项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在加紧建设。
3、关于“国土和煤炭领域少数领导干部权力寻租、腐败问题严重”的整改情况。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腐败问题,加快实施“六权治本”步伐,督促相关地方和单位认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控机制。
国土领域的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教育整改。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堵塞管理漏洞。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制度以及内部监督办法,做到了监督常态化、执纪规范化、问责制度化。三是开展专项整治。着力从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两个方面,分别开展了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公开出让程序、闲置土地监管和采矿权出让转让、矿业权价款评估、地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等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公开权力运行。审定了101项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和“两张图”,将国土资源部门的权力、责任置于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煤炭领域的整改情况:一是深挖腐败根源。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深入剖析、深查原因、深刻反省。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围绕加强作风建设,重点盯住“吃、拿、卡、要,乱作为”等问题,针对滥用职权、以罚代管、趋利执法和迫使服务管理对象请客送礼、托关系等10个方面的现象,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坚决遏制权力寻租。深入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引深“六权治本”,依法限权制权。先后废止行业管理文件53件,调整权力事项32项。在原先128项权力的基础上,依法确定行政职权52项,编制了权力清单,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了煤矿安全检查“回头看”,落实年末岁尾“五个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求个人利益”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立查损害群众利益案件611件,处分724人,其中县处级12人,乡科级69人,一般干部70人,其他人员573人(支书、主任395人),撤职以上重处分189人,移送司法机关26人。加快案件线索办理进度,中央纪委督办的11件、省纪委督办的3件、省信访局转交的124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省纪委信访室转办648件,已办结574件;市县两级自办信访案件214件。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市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2015年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 19次,其中包含廉政文化内容的10次。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阵地,在全市举办“晋城市2015年廉政剧目展演周”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具有晋城廉政文化历史特色的京剧《陈廷敬》。突出典型示范引导,集中介绍了我市历史上的陈廷敬、赵树理、孙文龙等十多位清廉典范的典型事例,发挥历史典范的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出台了干部日常管理的“1+9”制度体系,“1”就是一个总领性文件《关于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全面从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意见》,“9”是指从干部日常管理的9个方面文件《晋城市选拔市管干部工作流程》、《晋城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派员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任免工作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管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工作的办法》、《关于市管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意见》、《关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的实施细则》、《关于实行“跑官要官”行为登记制度的通知》。二是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围绕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个一批”工作开展、档案查核、干部工作纪实制度、个人事项及时报告等六大类78项内容,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专项督查。三是推进“三个一批”常态化。按照“三个一批”要求,扩大“六查”范围并延伸到科级干部。对全市的384名干部开展了“六查”,对市直单位2012年12月底以前任职的正科实职干部也开展“六查”。共有16名干部受到党纪处分,4名干部受到政纪处分,组织处理40人(免职1人,组织函询4人,提醒谈话35人)。四是加强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严肃年度考核工作,对工作存在突出问题,表现差的干部坚决予以“差评”。在对2014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中,有3名处级干部被评为不称职,6名处级干部被确定为不定等次。五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通过“四评七查”鉴定干部现实表现,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171名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了综合鉴定。
2、关于“干部工作中存在照顾关系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提拔任用事前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制度。开展《关于市管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事项的通知》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市管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和近亲属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备案,严格要求。二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严格落实“三定”方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严格落实中办发〔2014〕32号文件规定,市地级、县市级领导干部一律不配备专职秘书,由办公厅(室)人员做好相关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任职回避、交流和任期制度。对市管干部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同一机关任职或工作需进行回避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对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或达到两个任期的干部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换届提出班子调整意见,妥善安排交流。四是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选任干部工作纪实制度,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每名责任人都要签字背书,全程留痕,全程追责。严格执行《“跑官要官”行为登记制度》,凡是为本人或他人升迁托人情、找关系、打招呼的干部,都要记录在案。五是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子女违规进入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工作。在一定时期内,除参加公开招聘选拔外,禁止副处级以上干部子女调入市直党政机关。
3、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管理,严肃干部调配工作纪律,从严控制领导干部亲属工作调动。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严格整顿人事纪律的十条措施》、《市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两项内部管理规定,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办事程序。二是严格控制事业单位进人。严格控制编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坚决杜绝未经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人员。三是严格编制管理。严格执行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的硬性规定。对超编单位进行单独管理,对同一主管部门、同一经费形式的空编单位确需补充人员的,优先从超编单位调剂解决。四是建立部门联动、相互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纪检、人社、编办、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协调配合、信息共享、互相监督、制约有力的长效机制。
4、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职数管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和规范的职务名称配备干部,严格规范领导职务序列名称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对所有市直单位“三定”方案职数核定情况、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和近年来上级有关文件政策要求、机构改革调整等情况逐一进行了清理梳理,做到了对号入座、底清数明。二是机构改革消化职数。统筹全市领导职数的管理配备,运用改革办法进一步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退休制度、任期制度和不胜任干部退出制度,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并常态化。四是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来提高待遇现象。指导高平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工作,并以此带动其他县(市、区)全面实施。加强与各县(市、区)的上下联动、沟通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五是强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严格把关。六是积极稳妥消化超职数配备人员。对已超职数配备的,督促有关县(市、区)制定了切合实际的职数消化办法和时限,正积极稳妥地推进。
5、关于“干部混编混岗问题消化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对市直单位科级以上的混编混岗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二是推动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有关精神,拟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登记,做好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推动混编混岗的消化完成。
6、关于“吃空饷”问题清理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集中整治,加大资金追缴力度。涉及“吃空饷”资金已全部追回。二是对“吃空饷”问题治理不力单位进行严肃约谈。三是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机制上杜绝“吃空饷”问题发生。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规定。
7、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存在涂改、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核查。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进行清理核查汇总,全市57974卷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认定工作全部完成。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67名干部进行处理。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66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清退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警告1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过2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3人,约谈3人,批评教育50人。三是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市组织系统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市级2015年底完成此项工作,县级2016年限期完成。
8、关于“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不平衡”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摸底排查,对五年来未发展党员的村,建立了发展党员重点管理台账。二是找准症结,分类发展。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分类发展、重点推进。三是加大软弱涣散村级组织整顿力度。把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下派“第一书记”的作用,积极推动发展党员工作。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款旅游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开展公款旅游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编制了《公款旅游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了高平一中、城区档案局、泽州县环保局等一批典型案件,使公款旅游问题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搬家、婚丧等事宜收受礼金,借机敛财”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向单位党组织报告制度,积极推动主体责任发挥干部日常管理作用。二是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通了“四风”问题“随手拍”微信公众平台,在市县两级开设“35581”专户和贵重物品专库。三是加大典型案例的查处通报力度。选择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
3、关于“违规动用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规范财政收支。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防止“暗箱操作”。公开决策事项,优化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强化“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决策实效。三是禁止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回避制度,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堵塞腐败漏洞。四是禁止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实行“三攻坚两转变”的意见》,从源头上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强化前期论证,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清理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不彻底,个别市领导长期使用原单位车辆不归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是处级以上干部。我市党政机关共使用办公用房整体上不存在超标情况,需要进行清理调剂的,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对领导干部使用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核查,完善了用车制度和经费使用制度。三是巡视组反馈违规使用公车和超标使用办公室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
5、关于“干部队伍中存在作风不实不严问题,未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责任制”整改情况。
信访工作方面,一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市级党政领导定期在信访接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严格推行县委书记、县长每周一定期到县级信访接待中心接访的制度。二是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市信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纪委完善了《关于涉纪信访事项办理问责办法》。深入开展信访专项治理,市级共交办信访事项322件,责任单位办结率超过90%。三是依法打击非访闹访。对于以违法犯罪形式进京非正常上访、到市委市政府门前集体非正常上访的人员,加大依法处置和严厉打击的力度。市委政法委直接组织评查重点涉法涉诉案件10起。市公安机关共依法处置进京非访人员249人次。
安全生产方面,一是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了《晋城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力争用2年时间在全市基本建立起先进适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所有行业领域,突出煤矿、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对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行了分析,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风险评估。五是梳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并完善《晋城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及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晋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条措施》、《晋城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等规章制度。
6、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未能严格执行生活纪律,违规购买、占用住房,群众意见较大”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省管外地厅级干部和县区外地处级干部的住房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摸底。二是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晋城市关于省管外地厅级干部过渡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三是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过渡性住房开发商积极协商,目前已交房并分配到人。
7、关于“非法集资犯罪案发集中,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的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多种措施,全面预防非法集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现场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全市多家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等互联网金融机构,规范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网络借贷平台、金融机构员工异常行为和各类可疑账户进行排查和资金监测,及时排查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二是强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召开集资受害群众代表见面会,进行现场解答,并请受害群众代表“现身说法”,切实增强了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三是认真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全市共立非法集资案件24起,破案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涉案资金约3.2亿元,涉案投资人员2406人。四是强化稳控机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对社情的搜集和掌握,对涉案重点人员、信访人员进行稳控,对非访人员依法进行打击处理,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尽最大努力降低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巡视整改期间,全市没有新增一起非法集资案件。
(五)对村巡察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省委巡视五组集中整顿我市城区刘家川村和泽州县史村的成功做法,采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村风民风建设等四项重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一是层层压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市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村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在沁水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组织全市六个县(市、区)委书记就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进行了专题述职和民主测评。二是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提出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投入。持续加大对基层党建的投入保障力度,新增并下拨了2016年度2000万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目前资金已由市财政拨付到县。四是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出222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10个社区党组织、82个其它领域党组织。目前,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项整顿工作基本完成。五是抓好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抓好集体收入“破零工程”,力争“十三五”中期提前实现全市贫困村全部摘帽。
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深入整治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以及挥霍浪费、大吃大喝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惩治小官巨贪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改革,将工作职能整体移交市农委,纪委把精力更加聚集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使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更加明晰。二是围绕全省“两个专项治理”部署,有效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组织市、县、乡三级纪检干部深入农村(社区),排查出183件基层涉纪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查实169件,查实率92.3%,给予党政纪处分275人,其中党纪处分236人,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35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有效遏制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蔓延势头,为实现“乡村治、百姓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共清理回资金2137万元,清理回资产7550万元,核销账有实无资产1.3亿元,新签订资源合同1469份,完善资源合同716份,涉及金额308万元,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增加了集体收入。二是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6起,处分127人,涉及资金176万元;各级检察机关立案15起,处理17人,涉及资金74万元。三是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六权治本”向农村基层延伸,紧密结合当前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监管漏洞,出台了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在加强村风民风建设方面,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风民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培塑美丽乡村建设典型。围绕“生产美、生活美、人文美”,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2015年全市共创建省级宜居示范村12个,市级20个、县级48个。三是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围绕“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晓政策、守法规、讲文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8万人。四是深入开展农村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移风易俗,整治陈规陋俗,扎实推进文化惠民活动,挖掘保护传承农村特色文化,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三、坚持不懈,善始善终,持续巩固整改长效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必须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狠抓,久久为功,确保取得整改实效。一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重大部署上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晋城落地生根。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始终保持“三个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姑息、绝不手软。健全倒查追究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三是始终坚持从严治吏。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三个一批”常态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组织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四是重视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村支部书记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抓好“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高度重视农村群众信访诉求问题,重视村风民风建设,切实做到“乡村治、百姓安”。五是以整改成效推动发展。以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科学编制我市“十三五”规划,切实把“六大发展”理念,贯彻到我市发展实践中。以整改为动力,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推动晋城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不断开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56-2023001;邮政信箱: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市委办公厅;邮政编码:048026;电子信箱:zgjcswbgt@163.com。
中共晋城市委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