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陵川县平川村吉祥寺(今属国家级保护文物)前院,有一块铭刻“打倒社、会,铲除封建”、“革故鼎新”的石碑。碑文记述了抗战时期,时任中共陵川县委书记李希曾,以县牺盟会特派员公开身份,在自己的家乡平川村组织全体村民进行的一次声势浩大的反封建斗争。
自清代后期一直延续至民国,平川村民众受封建统治尤为严酷。那时,全村共有大小十一个社、会,分五社、六会。五社是:东社、北社、西社、上南社、底南社。六会是:天棚会、灯棚会、西庙会、揭山会、三合会、路灯会。各社、会,社有社头,会有会首。各社有社仓,各会有会库。社头会首全由地主富农、土豪劣绅把持。他们以社名巧取豪夺。除征收正粮外,还要征收比正粮多几倍的附加粮款。他们收缴村民的各项社粮、税银、会费,除上缴国课、社、会公共消费外,其余全部用于放债、借贷,收取高利息。村民辛勤耕作一年,除上交各项银粮外,还得归还上年借贷的旧帐。余下所剩无几,有的甚至颗粒不剩。只得向这些社、会地富重新借贷。时至民国二十七年,全村350余户,就有300余户欠债。多的五六十担,少的十几担不等,全村竟高达五千余担之多。
社、会、地富向村民以高利息放粮借粮,没有统一的利息标准。如借粮一斗,年利一斗、八升、五升不等,全凭一句话。南街村民赵东锁,国民十八年时,向社借粮五斗,至民国二十七年时,利滚利,驴打滚,就增至三十余担。家庭原来殷实的东街村民李鸿德,民国十六年,因天灾欠收,借东街社仓粮食五担,至民国二十七年时,连本带利欠帐达五十余担。
村民向社、会、地富交纳社粮、会粮、欠帐时,交的都是好粮,一担谷经大风力扇车一筛,最多只能顶七斗半。筛出的秕谷还不让村民取回。停帐后又把这些秕谷和好谷掺搅在一起,等明年放债时把这些掺粮搅秕的粮食重新借贷给村民。村民借货时他们用的是小斗放出,还帐时他们用的是大斗收进。
村民无钱无粮归还帐,各社头、会首、地富有权将村民的土地霸占,他们只需在欠帐村民的地头插上一个木牌,上面写着“×××无钱无粮还帐,此地抵债”字样,就把村民的土地任意据为已有。截止民国二十七年时,平川村地头插木牌的村民就有一百余户。村民无地可种,只得靠租种社、会公地和地富土地,或给他们当长工,维持生计。他们催粮逼债,村民稍有违忤,轻则捆绑吊打,重则送交县衙大牢班房。因交不起欠债,村民悬梁自尽,卖儿卖女,家破人亡,携家带口,逃亡他乡之事屡屡发生。
1938年夏,平川村通过地下党员活动,以冯连锁、王侯、李锁印、王志和为领头的村牺盟会、农救会、青救会、自卫队等纷纷组建起来,仅牺盟会员就多达500余人,他们根据上级牺盟会和李希曾特派员的指示精神,为搞好抗日统一战线工作,变革一切不适应抗日救亡的黑势力,和压在头上的封建枷锁,挺起脊梁,自我解救,紧紧掌握和依靠村牺盟会等进步组织,贯彻落实《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向封建势力展开了坚决的斗争。首先召开村牺盟会、农救会、工会、青救会、妇救会、自卫队等领导成员和旧村政权编村村长、闾长、各街社头、会首、地主、富农会议,共同讨论村牺盟会所议定的六项议题:取缔封建社、会、废除高利贷剥削制度;废除苛捐杂税,归还被非法霸占的土地给破产农民;免除贫苦村民一切借贷债务;收缴各社、会、地富高利贷帐目文书,并将其销毁;执行抗日统一战线政策和《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开展减租减息,合理负担运动。
经过多次面对面针锋相对的激烈斗争,以村长李和珍、村副李希仁、东社社长李小元为首的极少数顽固势力,还是百般阻挠,拒不合作。最后,平川村牺盟会根据上级指示,联络礼义、椅掌、小平、脉龙、长栈等村牺盟会组织,在南吉祥寺召开数千人的群众大会。会上,愤怒的群众以大量血的事实,控诉封建社、会恶劣习俗给民众带来的沉重灾难,强烈要求变革一切封建社会恶劣现状。在广大民众强大压力下,平川村封建顽固势力不得不全部接受这六项议题,并全部交出了借贷帐目文书,当众在南吉祥寺殿前拜地烧毁。
平川村牺盟会坚决执行统一战线政策,开展减租减息,进行合理负担,成立平民合作社,低息借贷所。公买公卖,公平交易。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民众的抗日积极性。
为纪念这次反封建斗争的胜利,经各阶层人士协商同意,平川村全体村民与椅掌、宋家川、脉龙、长栈、宴里六村同立“革故鼎新”石碑,永作铭记。时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责任编辑:韩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