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晋城市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地方志工作,制订全市地方志规划和编纂方案;
(二)、组织编纂《晋城市志》、《晋城年鉴》及其他地情书;
(三)、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读志用志提供服务;
(四)、对县级修志进行业务指导,审查验收县级志书,指导全市各级综合年鉴和方志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五)、搜集,保存全市地方志文献和地方史资料,组织整理旧志,编纂出版各类专业志书;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晋城市地方志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晋城市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收入决算数1656774.33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晋城市地方志办公室2018年支出决算数1656774.33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102.19元,项目支出626672.14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3766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会议费支出决算0元;培训费支出决算0元。晋城市地方志办公室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晋城市党史研究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200866元,主要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绩效评价。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绩效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晋城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崔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