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现抗战时期民兵持枪证
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我市河西镇永宁寨村发现了抗战时期两个连号布质枪证。这两个枪证的编号是:“陵字40008号”、“陵字40009号”,分别写有“民兵小队长张银保”和“民兵张保根”的姓名。枪证为布制品,枪证的尺寸为10×6cm ,是我们常见的布质胸章的四倍。正面是红色布,上面没有字,背面为白布印红字。以枪证“陵字40008号”的背面为例,上方印有黑体字“枪证”二字,下面文字依次是楷体文字:陵字40008号;部别:民兵;职别:小队长;姓名:张银保;籍贯:寨上;枪类:七九步枪(汉阳造);枪码:$65754;时间:1944. 9.18. 右侧黑体文字是:“人在枪要在”;左侧黑体文字是:“坚决打敌人”。上方“枪证”二字的左边还印有一个头上箍着白毛巾,右肩扛枪的民兵的画像。其中,字、号、部别、职别、姓名、籍贯、枪类、枪码等项均为楷体的印刷文字,且有下划线,以上各项的具体内容均用毛笔工整填写,枪证的印制单位是陵高县武委会。
1943年11月,为了开辟和扩大抗日根据地,中共太行八地委、八专署决定在高平的东部,陵川的西部和晋城的东北一带建立中共陵高县委和陵高县抗日民主政府。陵高县委、县政府先后驻陵川县附城、大槲村、城东和高平县侯庄村。1945年11月陵高县委、县政府奉命撤销,所辖地区分别划归陵川和高平等地。
从这两个枪证上面印着的“人在枪要在,坚决打敌人”这一口号来看,它明白无误地警示持枪者要用生命捍卫枪杆子,用手中的枪杆子坚决打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从这两个枪证的印制时间“1944.9.18.”来看,它反映了1944年在陵高县抗日民主政府的领导下,广大民兵群众对夺取抗战全面胜利的决心,以及当时太行抗日根据地的民兵已经具备了相当高的组织化、正规化、军事化程度。这两个枪证的重新面世是对多年来史学界怀疑中国抗战是否有“反攻阶段”的有力回答。
两个枪证的面世,是已故长江支队南下老干部张润生同志的家属郭喜英携子女张文华、张勇华等回高平老家专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的数百件革命文献资料之一,并将其史料无偿捐赠给高平市委党史部门。张润生同志是我市河西镇永宁寨村人,1945年10月入党,曾任高平四区区委宣传干部,1949年3月随军南下福建,开辟新区工作。1952年调入上海市冶金局工作,2011年病故。
两个枪证在举国上下隆重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七十七周年期间面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告诉我们,目的是要“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警示未来,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
(责任编辑:韩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