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国集团劳工就业部长会议于7月13日在北京开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将于今年出台。这说明,广受关注的延迟退休政策,将从讨论和征求意见阶段进入实施阶段。
近年来,围绕着“延迟退休”的问题,在社会上一直进行着反复讨论甚至争论,参与者甚众,所提意见和观点五花八门,见仁见智。2015年3月10日,在12届3次人大会上,尹蔚民部长在回答中外记者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提问时首次透露,根据党的18届3中全会决议中关于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制度”的精神,人社部争取今年完成方案,明年报中央审批,后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5年后,再渐进式实施。这番话也就等于告诉公众,延迟退休将正式成为国家的法定政策。于是,延迟退休再次成为人们的热点话题,吐槽者居多。有的说,延迟退休冲击5成就业,就是让该工作的人无工作可干,让该退休的人被迫工作。还有的质问: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让人的劳动时间更长吗?也有的质问:人的寿命延长,退休就应该延长吗?甚至有人断言,延迟退休会降低人们的幸福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从那时起,我也在关注和思考延迟退休的问题。我觉得,对一项政策的评价,应该从各方面进行分析,而不能人云亦云,也不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更不能张三李四各打五十大板。我是个已经退了休的人,有资格就此发表一些意见。
我是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退休的,但却是提前一年离开岗位,用业内术语讲,就是先一刀切,到龄后再正式办理手续。这是本企业根据自身的用人情况作出的内部规定。这个规定所针对的对象,既包含了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省管高层经营者除外),也包括了所有男女职工。2014起,由于企业效益下滑,甚至将一刀切的年龄调整得更低。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许多人嚷着不愿延迟退休的情况下,我们公司的许多职工却没有因为提前退下来而兴高采烈,而是很不情愿接受提前退出。有不少人还因此进行上访,要求再干几年。透过这个现象我领悟到,国家制定涉及亿万人民、有关国计民生的延迟退休政策,堪称一项大政策。全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人们的思想和要求错综复杂,提出并制定这么一项政策,绝不是轻率的,也不是盲目的,而是是经过了全面考虑和深思熟虑的,是慎重、严谨的。我个人认为,国家关于延迟退休的决定,有足够多的理由加以支撑:
第一,人上了年纪,退休还乡,自古便是如此。也就是说,退休这项工作,不是现在才实行,而是古已有之,且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各个朝代有各个朝代的特点。由于中国长期是官本位制度,所以古代的退休对象主要指官员。古代官员退休有一个非常文雅的称谓,就是《尚书》中讲的“致仕”。致仕就是辞职归家。史书上常见“致仕”“休致”、“请老”、“归养”“乞骸骨”等,皆指退休之事。到了唐代开始出现“退休”这一称谓,不过,致仕的说法是一直沿用的。古代官员的退休始于春秋时期,形成于汉唐,完善于元明清。退休制度的核心是退休年龄的界定。《礼记》记载,周朝是大夫70而致仕。其后历朝延续了这一年龄。如唐朝规定:“诸职官年限70精力衰竭,例行致仕。”。但古时人们寿命不长,人活七十古来稀,70岁退休对大多数人来说,基本上没有意义。所以又规定,对于身染重病或受伤者,未到退休年龄的也可以退休请俸。老疾不能任事者,或软弱无能的官吏,可以随时勒令致仕。到了明清两代,才逐步改为60岁致仕。到了清朝的乾隆年间,中央部委的中下层官员定为55岁,但前提是身体状况不允许。身体好,可以继续留任,但不能超过65岁。武官中,副将以下,年满60岁,概予罢。低级武官,退休更早,参将54,游击51,千总把总45。60岁退休遂相沿至今。这些情况说明,从很早开始,我国就实行了官员退休制度,年龄界限在一些朝代也进行了不同程度调整。
第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退休政策,已经不适应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我曾经从事过7年多老干部老工人的管理服务工作,期间也参加过全国和省内外的有关政策学习,对建国以来国家的退休政策应该说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从建国到现在,我国退休制度共经历了五个时期,即创建时期(1950--1958),调整时期(1959--1965),停滞时期(1966-1977),重建时期(1978--1986),改革创新时期(1986年至今)。在这五个时期中,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其中影响最大的有三个方面,一是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1955年,国务院颁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处理暂行办法》,把女干部的退休年龄调整到55周岁。这三个退休年龄沿用至今。二是1978年以后,为弥补文革对退休政策的破坏,对干部和工人的退休、退职待遇进行了修改,首次提出了离休干部这个概念,并区分了离休与退休两个不同群体的待遇。三是从1986年起,对原有退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养老保险费用逐步在国有企业进行社会统筹,并提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应该说,我国的退休制度曾经发挥过巨大作用,但由于它几十年一成不变,存在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据有关专家披露,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从本世纪初,我国城镇50岁以上高龄劳动者的参与率一直呈下降趋势。不论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同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高龄劳动者的参与率都很低。还有劳动能力的人退出劳动市场后,靠什么生存呢,无非是家庭转移支付与社会养老金两种方式。缴费者越来越少,领取者越来越多,国民经济和养老基金终究会难以为继,所以,现行退休制度必须加以修改。
第三,延迟退休年龄,中国并非始发轫者,而是所有国家面对越来越重的社会压力时的通行做法。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即使在遭遇金融危机、就业大环境不佳的情况下,也都在推进延迟退休的政策。为了尽量减轻延长退休年龄带来的各种冲击,发达国家采取了循序渐进的办法。比如美国将65岁退休延迟到67岁退休的做法是,每年推迟一个月,需要24年完成。他们1983年制订的67岁退休的规定一直到2000年才开始实施;加拿大由于联邦政府财政吃紧,准备把养老金的启动年限从65岁提高到67岁,用6年时间完成;澳大利亚将女性退休年限从60岁提高到65岁,采取的办法是每两年提高6个月。这些都是我们调整政策的参照典型,虽然国情不同,起码可以借鉴。
第四,延迟退休对于国家和个人都有好处。从国家来说,可以通过延退,提高高龄劳动者的参与率;可以有效减轻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财政压力,使巨大的养老金缺口逐步得到弥补;可以使几十年不变的退休格局出现新气象,新活力,带动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完善与更新。对于就业者、劳动者个人来说,许多人嘴上说不想延迟退休,其实,他们对于现行的退休制度心里也很纠结。因为现在生活好了,到原来规定的退休年限时,不少人生理和心理还很年轻,还可以继续干。真让他们退下来,他们会感到精神空虚,无所事事。许多人内心还是愿意接受延退政策的。还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了50多岁60岁的时候,正是知识和经验、技术最成熟、最丰富的时期。延退可以使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技术、管理等优势。当然,延退也会带来其它现实问题,如增加就业压力等,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只有好处没有害处,或只有害处没有好处,什么时候都是利弊相连,有利就有弊。当一件事情必须要做时,即使会连带产生一些不良现象,也还是要坚持的,不能因为怕噎住,就连饭也不敢吃了。
第五、延迟退休不是一下子就让哪个人从原来的60岁退休,改为65岁退休,哪个国家、哪个执政党也不会这么干 。根据有关报道可知,国家只是先进行顶层设计,然后制定方案,提交中央审批后征求意见,再正式推出。方案实行小步慢走,渐进到位,每年延长几个月,推出后至少5年才会实施,经过相当长时间,大致到203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该说,这种做法是极为稳妥的,从中可以看出,党和政府为了办好这件牵动无数人切身利益的事情,确实做到了殚精竭虑,用心良苦。
实行延迟退休,是个牵涉面很广,关系到许多人切身利益的大动作。经过三年时间的多方准备,现在终于进入了实施阶段。但并不等于各方面的意见统一了,恰恰相反,许多不同意见会随着国家政策的明朗化而再次出现。我个人认为,这一政策从小步慢走,渐进实施,一直到正式实行,还有很长的时间和很长的路子,也会始终伴随着不同的意见甚至阻力。因此,必须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要以明白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让公众真正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满的声音就减少了。二是要对一些似是而非、危言耸听、误导公众的言论加以澄清,诸如延退会造成五成失业,延退会降低幸福感,延退制度在发达国家可以,在中国不可以,公积金缺口不能用延退来弥补,等等,都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其站不住脚,使其不再蛊惑人心。三是要注意做一些配套性的政策调整。如尽快取消广遭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注意解决好缴费偏高的问题,以及其它与实行延退政策有密切关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样,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延退制度才能顺利建立起来。
(责任编辑:韩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