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村位于阳城县西南30公里,董封乡政府南5公里处。1939年“十二月事变”发生后,岩山村党组织遭受严重破坏,此时敌特活动猖獗,地主豪绅抬头,该村情况异常复杂。
1942年6月初,为迅速恢复该村党支部的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推动双减试点工作和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晋豫区党委、豫晋联办委派晋豫第三地委青委书记石民及工作队员宁烈进驻岩山村。此时岩山编村村长李春景和村上地主相互勾结,抵制抗日政府法令,破坏“减租减息”双减运动。同时暗藏敌特分子伺机残杀抗日干部,刺探抗日情报并秘密向日伪报告。因此,石民、宁烈等工作队员只好白天在村里发动群众开展工作,夜间露宿村外。不久,宁烈调走,石民同志独立工作确有困难,打不开工作局面。于是这年9月初,上级又派对岩山村情况熟悉的索泉岭村支部书记赵诗元到岩山,协助石民书记开展工作。
石民同志向赵诗元详细介绍了他和宁烈进村以来的工作情况,然后对下一步工作达成共识,他们一致认为:迅速恢复岩山村党支部,依靠基层党组织,发挥党员的骨干作用来开展工作至关重要。他们经过认真审查,感觉该村有6名党员表现好,可以恢复他们的组织关系。于是请求上级组织,决定恢复燕凤英等6名党员的党籍,并拟定由燕凤英同志任岩山村党支部书记。工作队将岩山村党支部的整顿恢复情况向晋豫区党委和阳南县委作了报告,并得到了上级批准。
岩山村党支部恢复后,正值秋收扫尾,阳南抗日县政府下达了秋季征粮任务。为了完成秋征任务,石民、赵诗元同党支部密切配合,一面发动群众抢收抢种,一面先通过旧编村村长李春景向各附村派征秋粮。李春景借故拖延不办。石民、赵诗元、燕凤英紧急研究决定,发动岩山、索泉岭两个党支部所有党员,宣传教育群众,动员群众支援抗战。三位领导又分赴各村督促秋粮征收工作。在抗日政府的政策威力和广大群众的带动下,大多数地富也被迫交足了任务粮。短时间内,岩山编村秋季征粮任务达到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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